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更新改造制度和技术管理体系,并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备案。运营单位应当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及时养护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保存记录”。我公司在大连及其他城市推进屏蔽门系统检测工作,不仅可以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减轻列车司机的工作量,更提高列车运行效率。
我公司可对有检验需求的设备(如廊桥、飞机牵引车、行李牵引车、行李传送车、食品车等设备)提供委托检验服务。
对大型建筑及交通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电梯、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流动式起重机等相关设备进行摸底、检验、隐患排査、评估,同时协助其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完善设备档案及其他相关服务。
